湖南师范大学深圳成考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,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,是 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的大学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校。学校现有24个学院,3个教学部,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、经、法、教、文、史、理、工、农、医、管等11个学科门类.我校全日制自考学生属于免试入学, 在我校本部学习,和统招生共赏我校的教学资源,与同专业的统招生属同一院系。为实现更多求学者来湖南师范大学深造的梦想,2009年湖南师范大学本校区继续承办全日制自考教育。 【招生专业】 【招生对象】 1.高升本(先高升专,再专升本):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、中专毕业生(或同等学历者) 2.专升本:招收已拥有或即将获得大专文凭的在校学生或社会青年,若所报本科阶段专业与专科阶段专业不同,除要通过所报专业课程外,还需要加考这一专业的2—3门左右的专科课程。 3.要求:思想品德端正、遵纪守法、学习认真、身体健康,服从学校管理。 4.待遇:学生学完相应专业规定课程,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,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,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、承认学历的电子注册毕业证书,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,可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授予学士学位、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,并可参加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及研究生招生考试。 八、考试科目 专科考试科目
专升本考试科目:
九、入学形式及分数线 往年录取分数: |